《秋水诗钞》案始末
2015/5/5 14:41:07 作者:刘怀玉 阅读:13295 评论:条
清代文字狱是出了名的,淮安府山阳县也沾上了一起,当事人就出在河下,与程姓盐商有关。与此案有关的官府奏疏和皇帝的上谕,都被收入《清代文字狱档》一书中,题为《程䥍秋水诗钞案》。现根据此书将此案始末介绍如下。
先介绍一下程䥍的身世。安徽歙县程以忠,在淮安经营盐业,占籍安东(今涟水),而世代一直居住山阳河下。其长子朝聘,继承其业。朝聘的二儿子叫程䥍(zhi,1689— )字艺农,号秋水。他家很富有,有别业叫且园,据李元庚《山阳河下园亭记》“且园”条记载,且园在亘字店巷东、文字店巷西。园有芙蓉堂、俯淮楼、十字亭、藤花书屋、古香阁、接叶亭、春雨楼、云山楼、方轩、亦舫轩,计二十二所。在萧湖中另有南园,也是他家的别业,在荻庄对岸。
林下堂还有一段故事:相传程氏少年未遇时,流寓扬州。于曲折小巷中遇一妇人,妇人问程为什么苦恼,程以贫困情况相告。妇人拿出二百两白银送给他,叫他去挂窝,一定会获得大利的。清代盐商是相对固定的,有一个固定户头,盐商业内和官府就承认你是其中一户,这就叫“窝”,争取到窝就叫“挂窝”。次日程氏携银挂引,结果获利三倍,由是致富。他再去访问那位妇人,想感谢一下。到了原来的地方,发现门径俱荒,怀疑自己遇上了仙人。因此特地在自己家中筑了一个林下堂,纪念这位神秘妇人的恩德。
商人要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读书,挤入文人行列,捞取一个好名誉,便于社会活动;二是当官,以便官商勾结,有利事业发展。程䥍也不例外,康熙雍正年间,先是当上了一个刑部陕西清吏司候选郎中,后来当上了实缺郎中。可能是用银子捐的,因为山阳、安东和原籍歙县的地方志中都没有他当贡生、中举中进士的记载。但毕竟官是当了,并于雍正十三年(1735)、乾隆二年(1737),两次得到朝廷貤封其父程堦、母亲万氏、生母赵氏、妻子汪氏的诰命。
程䥍喜爱做诗,尽管诗不怎么样,还是于乾隆十八年(1753)刻了一部14卷的《秋水诗钞》。刻自己诗集送人,是当时社会的风气。可以显示自己风雅有才,对于人事交往和商业经营都有好处。但他没想到,就是这本诗集给他带来了很大的灾难。坐在家里,无端地吃了一场官司,可谓是飞来横祸。
乾隆二十年(1755)9月上旬的一天,突然来了一批官府差役到他家,将他的《秋水诗钞》印本和刻板一起查抄带走,并将他带进山阳县衙待审。
这时程䥍已退休在家,通过了解发现,这是从本年3月即开始策划一次蓄谋已久的事件。早在本年6月15日,突然有一人来到河下,对程䥍的家人说:“我是正黄旗赵永德,有书一封,可与你主人看。”家人随即拆开看看,有一张纸,是被人窜改了的《秋水诗钞》中的一页,其中有的诗句被加上“注”,注中掺有“悖逆”文字,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有“反动言论”。经程的家人看过以后,来人便将此信要回带走了。第二天,又有一人坐着桥子来拜见程䥍,帖上写的名字叫王诚。王诚对程䥍的家人说,“我在督院辕门效力,江宁府有书烦我带与你主人,故此来拜。”家人回:“主人不在家。”王诚云:“不妨。”家人便将名帖与信收下。家人拆开一看,还是赵永德的信,还有上次见过的有“诬注诗句”的那一张书页。此后,赵永德这些人又于20日、21日、22日,不断派脚夫张诚机连续投来同样的信件。还说自己是旗人,来江南办大差的。意在威胁,如果程害怕了,即可通过金钱来私下了结,达到敲诈的目的。程䥍通过侧面调查,是他们故意将程䥍三十年前做的诗,“更易诗题,改换字句,造注悖逆之语”,意在讹诈。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便根本不予理会。
赵永德见程䥍软硬不吃,恼羞成怒,便于9月6日,到山阳县衙门控告程䥍,说程䥍所著《秋水诗钞》内的一部分诗,是“私造谤言,妄为污蔑”,同时拿出如他所说的“悖逆”文字的《秋水诗钞》抄本,作为“逆证”。
山阳县知县胡昕燿在初步审查过程中,赵永德控告说,程䥍的《秋水诗钞》内,有《避世吟》、《过高邮诗》、《大人先生歌》、《送王大诗》、《解嘲诗》、《古钗叹》,“诽谤悖逆”,“大逆不道,莫此为甚”。而从程䥍家起出诗本、诗板,与赵永德所抄诗句不同。程则辩解说,原诗只有《去去吟》,并无《避世吟》,亦无《大人先生歌》,这些全系赵割截字句诬注诽谤。赵永德强调说,他掌握的刻本与程家现在的刻本不同,内面确有诽谤诗句。这个证据要等到“通详发审”的时候我才能拿出来。程䥍说,他调查过赵永德一伙人的来历,王诚即王序东,寄居清江浦,他们一伙惯行骗诈,是一批恶棍。他将王序东等人先后找过他,并将多次吓诈的书札呈交给了官府。
山阳知县经过审讯以后,认为此案可能是赵永德对程䥍进行敲诈,也可能是程䥍确实有“悖逆”言论,但肯定是个大案,马上向上报告。于是,惊动了淮安府知府五诺玺、河道总督富勒赫、漕运总督瑚宝和江苏巡抚庄有恭,他们一个个神经紧张起来,立即着手审查,并分别立即报告给乾隆皇帝,直达天听。
河道总督富勒赫上的奏折中,将案情报告了一下,也未敢定谁是谁非。同时转饬江苏布按二司审理,并将诗集的刻本、抄本,一股脑儿送到乾隆的面前。
漕运总督瑚宝上的奏折说:经过拘讯,查验了赵永德给程䥍的书信字帖,认为赵有滋事吓诈情弊。审讯王序东及轿夫左玉、并送字脚夫张诚机,对诈骗情节俱各供认不讳。及追究刻本确据,赵永德供吐支吾,未能呈出。瑚宝认为赵“事出有因”,而程则“矢口不承”。
江苏巡抚庄有恭上的奏折报告说,此次案情重大,且被告程䥍是告病回籍的刑部郎中,又是江南盐商富户,不是山阳县—个知县所能审理的。他“专差飞檄”命淮安府知府,督同山阳知县,追出赵永德所执刻本诗钞及其它物证。然后将有关案犯一起押解到苏州,由他自己亲审严究。胡昕耀接到抚院的指示,随又提审赵永德,追要“逆诗”刻本。到这时,赵永德才从贴身小棉袄里面拆出他改窜后的《秋水诗钞》刻本。经当堂核对,与他以前呈出的抄本无异。
根据上述情况,十月初八日,乾隆发出《将赵永德交抚审拟谕》,原文如下:
朕阅程䥍抄刻诗册,肤浅不成诗,但其中并无讥讪悖逆之语。而《送王大》一首,系抄袭古诗以为已作,则富商无识务名之习毕露。看来此事明系赵永德索诈不遂,挟嫌诬陷。富勒赫为其所愚,据以入奏耳。胡中藻身为翰林,心怀怨望,竟作种种悖妄之词,刊刻分送,若不重加惩治,无以正人心而端风纪,是以不得不行办理。倘因此案,动于语言文字之间,指摘苛求,则狡黜之徒,藉以行其诬诈,有司不察,辄以上闻,告讦纷繁,何所不至。迨至辩明昭雪,而贻累已甚。此等刁风,断不可长。赵永德着交该抚庄有恭严审,定拟具奏。钦此。
这篇上谕在《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498中也有记载。上谕中所说的胡中藻,江西新建人,官至翰林学士。当时大臣中门户帮派严重,长期互相攻击,对皇权构成重大威胁,乾隆深痛恶之。胡中藻是其中坚人物,于是乾隆便借文字狱来惩治一下。胡刻自己诗集名《坚磨生诗钞》,就在此年2月,乾隆说胡有心谋逆。并摘其诗中语句,说胡“鬼蜮为心”,“诋讪怨望”,便于4月11日将胡杀了。赵永德等以为皇帝爱兴文字狱,便想跟风上,借机对程䥍谋诈,企图敲上一笔。而乾隆对这一案件,心里一肚子数,一开始就不相信。再看到程䥍的诗作,更加坚信是讹诈,所以有此上谕。
十一月初二日,江苏巡抚庄有恭得到乾隆上谕后,再次上奏说,赵永德已供认,他并非旗人。实际上祖籍寿州,寄籍顺天府宛平县,居住在宣武门大街东头,已经三代了,平日收买古董字画。有一个叫王世凡的人,又名任太初,居住淮安,素与程䥍有隙。今年4月,因胡中藻案发,便从京城将赵永德勾结来淮,同谋吓诈。还有姓刘、姓万的人从中周旋。乾隆立即严厉地批道:“此必朕谕而后敢如是办理,可谓不知朕意,亦不识大臣之体矣。可愧!”乾隆皇帝就不替这此大臣们想想,在那种态势之下,谁知道皇上是怎么想的,胡中藻的样子放在那儿,那个敢掉以轻心!天心难测,宁可信其有,宁可失去大臣之体,也不可轻易放过疑案。大臣们也是难啦!这也让人们从侧面看到,清代文字狱真是闹得朝野不安啊。
至此,程䥍的《秋水诗钞》文字狱案才算告终。当时称之为“以诗被劾,恩旨省释。”而《秋水诗钞》书板和书前庄亲王作的序,已被江苏巡抚“遵旨查出劈毁”。最近读《清代诗文集汇编》目录,惊奇地发现,此书今天仍有传本。《汇编》中收程䥍所著书有三种,一是《秋水诗钞》17卷,续集4卷,附二卷,乾隆十八年刻本;二是《秋水诗钞续集》6卷,乾隆二十一年刻本;三是《林下堂诗》20卷,乾隆刻本。大约经乾隆钦定,此书已无反动言论了,所以收藏在朋友家的便被流传下来了,可惜淮安却无此藏书。
案了以后,程䥍虽未受多大的冤屈,但也不像以前兴旺了。他死了以后,且园便卖给了新贵吴超。李元庚先生曾到其中游览过,所以他的《山阳河下园亭记》记载得很清楚,他说“园中池水甚阔,小艇游泳,芙蓉堂依水尤胜。林下堂周遭梅树,春雨楼无梯,盘旋而上。”只可惜已换了主人。
今人周宗奇将此事件改写小说体,收入他的《文字狱纪实》一书中。1993年11月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有兴趣可以取来读读,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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