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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淮安府署军捕厅

2014/6/1 19:49:31    作者:金志庚    阅读:13852    评论:0

 

  复建后的淮安府署自开放以来,凡参观者无不对府署建筑之恢宏,布展之精细,内涵之丰富,底蕴之深厚而赞叹,并对古代官衙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继府署东侧宝翰堂等建筑及余乐园等建筑,复建后区委区政府又投入一定的资金恢复了西侧的军捕厅,致淮安府署以更为完整的姿态展现于世人面前,为人们研究和了解古代官衙文化提供了形象的标本。
  军捕厅是古代负责军粮监管和案情诉讼审判的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公、检、法,是明清时期司法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淮安府署的军捕厅按原貌重建,其建筑风格与府署相同,一律青砖黛瓦,并与东侧宝翰堂建筑成对称之势,符合中国传统的建筑美学要求,只是东侧以休闲为主,而这里则是多了几分威严之风,萧条之气。
  这里主要有四个大院,第一个院落中有一座为军捕厅较大的建筑叫“皮场庙”,实际上就是土地庙,里面供奉着土地神,淮安民间叫土地老爷,可别小视这土地老爷,土地爷上管地方活着的人,下管此地死去的鬼,是惩恶扬善的化身。进入庙内,东侧是一个工作坊,是用来执行“剥皮楦草”的地方,明清时期,一个贪官如贪污60两银子,就要处以“剥皮楦草”,就是将人处死后,剥下整张的人皮,里面填满草,悬在公堂官座旁,以警告继任者以此为戒,故此庙名叫“皮场庙”,实际上就是执行此刑的地方。西厢房叫“反思室”,这里关押的是在地方有一定身份和影响的人,他们犯了法,先不关进牢房,而先在这里审讯,相当于现在纪委的“双规”,待案情搞清楚了再行定夺。可见“双规”不是今日之创造,古代就有了。在西侧的墙上,布展者在这里展示了一首古代民间的“息讼歌”,劝诫人们少打官司,否则要花钱花力伤感情,与民间流传的《莫生气》歌相似。但在今日法制社会,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息事宁人,有冤不告也为不妥。
  在“皮场庙”的院内,陈列了17种不同规格的“站笼”,又称“立拁”,这是明朝大太监刘瑾发明的一种刑具,笼上有一口,卡住囚犯的脖子,让犯人日夜站在笼子里,有的还在脚下垫一个物件,撤去物件,以致犯人当场窒息而死。还有一座“腰斩台”,“斩”字是“车”为偏旁,加个“斤”字,“车”为古刑“车裂”之刑,又叫“五马分尸”,“斤”指的是斧头,这个“腰斩台”,就是用斧子将犯人砍死,使人体分裂,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具。
  第二个院子,是一个“四合院”。前为仪门,这里陈列了一只“鸣冤鼓”。在古代只有有冤情无处伸或遇到重要案情时才可以敲击,一般小案如敲鼓,敲鼓人要受到重责。这里有两块碑,一边是“越诉苔五十”,一边是“诬告加三等”。那时如越级上诉,要先打五十大板,如属诬告则罪加三等。还有一面“放告牌”,官府每月定期开衙受理案情,视为“放告”,到时会挂出“放告牌”,这时无须击鼓即可告状了,有点像现在的“信访接待日”。院子的东侧是“待质所”,这里原是用来给三班衙役的值班室,后来演变为“候审公所”。就是虽是做班房,但还未最后判决,先关到这里,因没有伙食标准,因此比坐牢更悲惨,有点像现在未判决而关押人的“看守所”。
  这里展示了三种刑罚,一是水牢,衙役们戏称叫“洗澡”,还有“仙人献果”、“悬心”,都是很残酷的刑罚。
  东侧叫“熬审房”是对未取得口供又未能定罪的人犯,审判官员可在这里采取任意的手段进行逼供。这里也展示了几种刑具,一叫“鬼见愁”,连鬼见了都发愁,可见其残忍程度。还有一个叫“二龙吐须”,这种刑法是将面条作刑具,先让犯人饿肚子,然后逼他吃两大碗半生不熟的面条,再将犯人倒挂在刑架上,不一会犯人被挂得眼睛发直,百脉颠倒,面条一根根从嘴、鼻孔里流出来,使人难受之极。
  还有一种刑具叫“匣床”,就是让犯人平躺在床上,把他的手脚头胸用铁索铐牢,然后将有三寸长铁钉的钉板放到人犯身上,衙役再睡到木板上,致犯人疼痛不堪,这种刑法起始于元代,明朝沿用,清朝限制,直到1912年才废止。
  这里还复制了一个“皮人”,主要是用来培训行刑衙役的。一个皮人里面装的是砖块,一个皮人里面装的是纸,衙役打“砖人”时,砖块要打碎;打纸人时不能打破。训练到这种程度,衙役们还真的要下一番功夫,如想把人打死,就练“砖人”,想要照顾谁,就练“纸人”。
  这里还有放置酒器食具的桌子,这是给行刑衙役喝酒的地方,这些如狼似虎的打手们唯一麻醉自己神经的就是喝酒。
  这个院子里最大的建筑叫“法鉴堂”,是用来辅助知府审决讼案的法堂,“法”指国家的法律,“鉴”指的是镜子。这里复制了一个清代刘鹗所著《老残游记》里记叙的一堂审案场景,还布置了一个“剥皮楦草”的酷刑刑具,这里还挂了一根“蒲鞭”,就是我们淮安做蒲儿菜的蒲做的鞭子。清康熙皇帝诗说:“齐民但示蒲鞭辱 ,报国应同竹节坚”,对一些人犯仅用蒲鞭抽打,以示责罚,体现用刑审案也要“人性化”一些,这就与“剥皮楦草”之刑形成极大的反差,体现“德教为主、刑罚为辅”的理念。
  大堂上悬挂了一面“秦镜高悬”的匾额。一般过去的官府大堂都是“明镜高悬”,而这里是“秦镜”。因为秦朝灭亡时,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发现阿房宫中有一面奇怪的镜子,人直走来,可见你的倒影,如果你摸着心胸走来,能见到你的五脏六腑,如果发现你胆张心动,说明你有不轨之心,即当场杀掉。有点像现在的“哈哈镜”,因此镜出自秦朝,故叫“秦镜”,悬挂在这里是用来比喻那些明辨是非,判案公正的官员。
  这间房里还陈列了一乘六品官出行的官轿,官轿是古代官员权力的象征,清朝皇帝出行是16人抬的大轿,郡王、亲王可乘8人大轿,京官一二品乘四人中轿,外官总督、巡抚可乘八人大轿,随行人员能骑马。
  在大堂的后面有一个大写的“灋”字,这个字由三部分组成,三点水是古刑的一种,古时一般将犯人放到河里淹死,又叫“沉河”为死刑,其次是“麋”字,这是传说中一种四不像的独角兽,再下面是“去”字,“去”字也有两部分组成,上面是“矢”字,指箭,下面是弓,合起来就是对犯人由独角兽裁判,然后用弓箭射杀,最后放到河里淹死。
  军捕厅二堂是古代的一个刑具展示馆,陈列了历代官府使用的刑具,还通过多媒体演示了各种刑具执刑的过程。其中有一个大缸,又叫“瓮”,就是将犯人放到大瓮中,外面用火烧,烧到将犯人烤死,武则天时期,有个酷吏叫来俊臣,用过这个刑,后来有个成语叫“请君入瓮”,说的就是最后也让来俊臣死在这个“瓮”中。
  三堂里面陈列的也是一些刑具和历朝历代的刑法。
  另一个院子设立了一个火神庙和水龙局,水龙局是负责救火的民间机构,没有编制,官府也不拨款,经费多为当地商人捐助,这里不仅布置了一些古代救火的工具,还有一个大“水龙”,从缸里抽出水来,可冲压出丈余高的水柱。
  火神庙是供奉火神的地方,火神属道教,传说道教先祖张天师到了京师,也住在火神庙。火神又叫“荧惑星君”,还供奉了一个火神娘娘,她是火神的夫人,传说她是一位神医,淮安民间又称其叫“疙瘩奶奶”,谁生了疙瘩或脸上长粉刺,来拜拜火神奶奶,就能得到医治。
  最后是库房,清代各级衙门都设“仓”储粮,设“库”储银。一般库房都是四合院,院里有一口井,周易中的“金、木、水、火、土”五行,水主财,井造型为古钱,加起来就是钱财的意思。
  库房里陈列的是银钱、元宝,元宝是元代发明制作的,所以后来人都称这种银器叫元宝。银钱有各种形状,有船形、条形、饼形、方形还有牌坊形,这里还用多媒体演示了银钱制作过程。
  清朝有两种特殊的制度。一叫“捐官”,朝廷为弥补财政之不足,明码标价“卖官”;第二个就是“高薪养廉”,比如淮安知府一年俸银只有105两银子,而养廉银一年就有4000两。民间顺口溜说:“千里去做官,为的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十万两银子从何而来呢,三年算下来,共可得12300多两纹银,但还有名目繁多的“敬”,夏天的叫“冰敬”,冬天的叫“炭敬”,相当于我们曾有过的什么“取火费”,再加之过年过节和知府家人过生日、婚丧嫁娶的收礼,每年都有不菲的收入,三年下来,十万两银子就有了。当然,如是贪官,那就另当别论了。
  清朝把官位设为十个等级,从一品到九品,还有一个叫未入流,都有俸银,当时一品为年俸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是45两,八品是40两,正九品33两,未入流的公职人员也有33两,当然还有禄米,如京官每100两银子还外加50石米,算起来,当官的收入颇丰。
  复原后的淮安府署军捕厅,不仅再现了当年军捕厅的原貌,还布展了历代的刑具、刑法、库房、水龙局等,内容非常丰富,不仅让我们了解了明清时期淮安府的司法体系,也从中可以看到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为维持其统治而不择手段设置的各种酷刑,这里不仅是我们了解研究古代刑法的形象标本,也是我们今天进行廉政教育的极佳场所。军捕厅布展已近尾声,不久将正式对外开放,故撰此文,以飨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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