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在江苏任职十余年,主要从事治理淮河的工作。据史料记载,他与淮河的关系最早发生在道光二年(1822年),时年三十八岁,“奉旨补授江南淮海道”,“有兼河之责”。次年初升授江苏臬司。道光四年一月十五日,接署江苏布政使,上任途中,携淮北麦种,散播江南各乡。到任后,处理灾赈。九月,卸江苏布政使任,准备前往淮南履勘,专办水利。二十四日得母死之讣,回乡丁内艰,十一日抵福州。
道光四年冬,淮南“高家堰十三堡、山盱六堡被大风掣坍万余丈,洪泽湖水外注。山阳、宝应、高邮、甘泉、江都五州县及下游之泰州、兴化、东台、盐城、阜宁等处,均被水淹”。与洪泽湖相连的淮河是清代南漕北运的必经之道,高家堰决口还引起淮河水位的下降,一时“黄强淮弱,漕艘稽阻”。清廷为之震动。道光帝特派大学士汪廷珍、尚书文孚查办。
道光五年三月,道光帝复下特旨,命尚在“丁内艰”制中的林则徐,“夺情”赶到淮南督修堤工。河工事务本是封建官吏趁难发财的一大肥缺,也是清代积弊最甚的经济部门之一。林则徐经手过一段水利事务,深知经办河工有“极多难言处”、“河臣之不可为”。他写信给继他之后担任江苏布政使的同里同学梁章钜说:“原知此工不独目前难办,抑且后患无穷,如谓愿厕身其间,谅亦愚不至此。……明知陷阱之中,岂局中人尚冀脱身,而门外汉转甘托足乎?抑岂图竣工之甄叙,而希异日之师垣乎?以利害论之,亦皎然众著者矣。”(林则徐《复梁芷邻观察书》)但是,他知道此河工关系到朝廷的漕运大务,和淮河下游千万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能因为母丧尚未终制而规避。何况督修堤工是一件劳苦的事情,并非出外享受。“不得为忠,安得为孝”?他考虑了这些之后,便不顾身体“为宿疾所缠”,毅然接受了“夺情”的谕令,身着孝服,不用顶戴,于四月离乡北上淮南。
五月十八日,林则徐来到高堰二堤工地。具体的差事还没有派定,他却毫不迟怠地出门查工。由六堡迤南段验勘到迤北,看工到堰、盱交界的风神庙;再由风神庙迤北到高堰十四堡,最后折回六堡,沿途驻扎工地,“与僚佐孜孜讲画,毫无倦容”。他做事一贯勤勉,返回六堡寓所后,又天天往迤北或迤南一带工地查看。
六月八日,林则徐到清江浦渴见两江总督魏元煜。第二天便接到谕旨,令与邹锡淳(公眉)、陈云(远雯)分段督催。林则徐具体负责山盱工段。他急速返回工地,由高堰六堡移寓山盱蒋家坝,住二帝宫内。他督工极其认真,“工长万丈,盛暑烈日中,日必一周”。在整治刘河时,曾亲驾一叶扁舟“往来河上,察勤惰、测深浅,与役人相劳苦。”深入实地,与河工同甘共苦。在整治刘河时,他在住宅门上亲书对联:“春从天上至,水由地中行”,以抒发自己的期望之情。
六月二十三日,林则徐了解到廷臣对海运南漕的争议后,极力主张改行海运。返回工地后,继续督催河工。他一丝不苟,连下雨天也坚持查工,素服徒步于泥泞中。修堤的老百姓竟忘掉这是一位三品大僚。
林则徐在高堰、山盱刻苦任事,工竣时已经十分疲惫。旧疾发作,但仍欣然赶往上海筹办海运,不幸“宿疾大作”,只得辞退。这年十月,林则徐经绮善代奏,得到道光帝允准后,便自江苏返回福州养疴,继续守制丁内艰。
林则徐在河督任上,为了较好地推进治河工作,曾在屋壁上绘制了淮河的全部形势图,作为指挥施工的依据,摆脱了仅在文字上打圈圈的传统习惯,使用比较科学的图表指示办法,这也是林则徐革新思想的一种表现。
林则徐知道封建官场营私舞弊是普遍现象,而办理赈务正是贪官污吏们求之不得的肥缺。林则徐于是亲自监督雇佣了一些当地未沾染官气的生员充任。从而得以杜绝私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至于如何放赈,他定了五种办法:一是上奏清廷要求缓征,“以舒民力”。二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整修“丰备仓”,储粮待用;同时又行“担粥仓”,挨户赈济。三是动员流离失所的灾民回原籍实行生产自救。四是利用兴修水利、疏浚河道,实行“以工代赈”。五是出告示,动员地主富户缴损纳税;同时命令“殷绅富户所存积谷米,亦须乘时出粜,不得观望迁延。”此放赈办法的实施,有效地救民于灾荒。
林则徐治淮,留有清名。“至儿童、走卒、妇人女子,皆以公所莅为荣”,甚至于把他的政绩编成歌谣,传之荒村野市。听说林则徐再来,士绅百姓“出境迎者数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