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会馆
等级:淮安市文物保护单位 摄影:章来福 作者:政协文史办 阅读:17094 评论:条
江宁会馆位于河下中街,清代由南京贾公建;现存座西朝东一座主屋,长六间十八米,进深七檩七米,正门上方有白矾石质地“江宁会馆”匾额,为淮安市文物保护单位。
明清肘期, 淮安利用运河之便,吸引了大批外地的商人来此经商。各地商人在淮安建立会馆,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每当春日聚饮其中,以联乡谊”。清后期就有新安会馆(徽州商人)、江宁会馆(句容等江宁附近商人)、福建会馆、润州会馆(镇江商人)、浙绍会馆、定阳会馆(山西商人)、四明会馆(宁波商人)、江西会馆、楚公所等。清同治时,河下有江宁、浙绍、四明、福建等会馆和公所。各地商人汇聚之地的淮安,以徽州商人占重要地位。
明清淮安有不同地区的商人参与,北有山、陕,南有徽州、宁波、苏州、扬州、镇江、绍兴、江宁、江西等地,这些客商除交流他们家乡的土特产外,还从事其他商品的贸易。诸如徽州和山陕商人从事盐业的销售既是如此。这些商品贸易联系了南北的约十个省,为运河商品贸易的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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