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梅
作者:张璞 阅读:17413 评论:条
张汝梅,字翰仙,祖籍河南开封府密县。历任山西右江道,山西按察使、陕西布政使等职。光绪二十三年(1897)山东巨野教案后,朝廷罢李秉衡后,任张汝梅为山东巡抚,并令其加紧镇压济宁、单县、寿张等地的大刀会。抵任后其主张办理民教纠纷,但在办理过程中,感到民教纠纷多因外教引起,力主持平解决纠纷,不一味镇压中国百姓,并向朝廷奏报反洋教原因,表现出了强硬的对外立场:“窃以教士远涉重洋,其传教原是劝人为善。惟入教之始,不细加选择,入教之后,遇事多所偏袒。于是抢劫之犯人入教者有之,命案之犯人入教者有之,负欠避债因而入教者有之,自揣理屈,恐人控告,因而入教者有之,甚至有父讼忤逆,子投入教,遂不服传讯者有之。一经入教,遂以教士为护符,凌轹乡党,欺侮平民,睚眦之仇辄寻报复,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毁谤洋教,或指某人系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遽欲怵以兵威。不知教士之势愈张,则平民之愤愈甚。民气遏抑太久,川壅则溃,伤人必多,其患有不可胜言者”。且告知朝廷“查明义民会即义和团,并未滋事”。 张汝梅其中还提出两法加以解决:其一、请总理衙门照会外国公使,“转饬各教士,嗣后务须慎收教徒,严加禁约,毋得始终袒护莠民”。其二、利用朝廷兴办团联的号召,将山东义和拳、梅花拳等反洋教主要势力纳入团联。如此一来,民教既可纳入政府控制,也可消除来自教会的迫害,达到“调和民教”之目的。光绪二十五年(1899)九月初,义和拳朱红灯在平原县杠子李庄领导起具有影响的打击外教活动,树起了“兴清灭洋”的大旗。此后,“顺清灭洋”、“保清灭洋”、“扶清灭洋”等口号前后出现,至光绪二十六年初,口号基本统一为“扶清灭洋”。但因之后张汝梅在处理直隶、山东边界赵三多和阎书勤义和拳的过程中,一面佯作包围之势,一面派新署任冠县知县曹倜前往梨园屯招抚义和拳民。虽将各乡义和团编列保甲团防内,义和团仍在山东继续发展,清政府责其弹压无力,遂被革职。 袁世凯的妹妹袁淑贞便为张汝梅儿媳,为其子张香谷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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